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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站电子磅秤误差,谁为公平买单?

日期:2025-04-23 16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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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收费站电子磅秤误差,谁为公平买单?

事件焦点:治超是路政管理一个不老的话题,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罚款、卸载都是合理的处置方式。然而,若是司机按照载重标准,装货量不超过*大限度,收费站的电子磅秤却因存在一定误差,显示货车超重时,什么才是真正的标准呢?

在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灵川收费站,一辆货车在公平秤称重是38吨多,可在收费站称了3次都是40吨多一点。司机怀疑收费站的电子磅秤有问题,收费站称这是“合法”误差,但司机却因超重要交1505元过路费。
  2月25日下午1时50分,一辆满载香蕉的大货车停在收费站里。广西玉林籍司机蓝某介绍说,上午11时多,他开车出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灵 川收费站时,**次过磅称重为40.75吨。收费员说,他开的是四轴货车,*大允许总重为40吨,已经超载,不能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政策,要交1505元过 路费。蓝某感到不对劲,要求重新过磅,结果**次过磅是40.85吨,第三次过磅为40.15吨。

  蓝某说,2月24日,他在广东装好香蕉出发时过了一次磅,当时的总重为39吨。后来经过广西合浦山口收费站时,过磅总重是38吨多,均 未超重,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,为什么在这里突然超载了?他认为这个收费站的地磅有问题,要求从另一通道再过磅,但收费站不同意,说一辆车只能从 一条道过磅;他要求到质监部门的公平秤过磅,收费站还是不同意。他一气之下将车堵住一个车道,后经路政执法人员劝解,他才将货车移开。

  对此,收费站李站长称,收费站的电子磅秤是经过质监部门检测合格的,司机提出走另一条通道过磅,也违反了上面有关规定,他们也没有办法。
当天下午2时30分,蓝某交了1505元过路费后出了高速路,将车开到5公里外的灵川县质监部门下设的公平秤过磅,结果总重为38.86吨。他向工作人员索要了加盖过磅专用章的电脑打印单。

  下午2时55分,蓝某拿着过磅单返回灵川收费站,要求退还所交的1505元过路费,却再次遭到拒绝。该收费站所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 称,根据《关于印发广西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超过*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的运输车辆为超限车辆,允许计重设备误差5%,因 此收费站将蓝某的货车总重38.86吨记成40.75吨,属于正常范围,没有违反规定。

  考虑到时间拖长了香蕉会变坏,蓝某决定先送货到湖北,返回桂林时再起诉收费站。

  编辑点评:

  按规定办事,前提是规定要严谨,标准只能有一个。在事件中,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,作为司机,只要不超过40吨,在规定范围内,他自然是 希望货物装得越多越好,而若是要让他为地磅近2吨的误差埋单,抑或是为了顺应地磅的误差而少装2吨的货物,他不能接受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;但作为收费站, 一切都是按照规定办事,地磅是经过质监部门检测合格的,误差是合法的,罚金也是按规定开的,何错之有?在后续的报道中,质监部门也做出了解释,称货车过磅,由于是动态的,有很多不可控因素,有误差实属难免。小编认为,解决这一矛盾,可以有2种变通的方法,一是向司机告知并解释这种误差的存在,让其接受, 载货时将这种误差计算在内;二是公路部门在制定罚款条例时能够在规定的40吨基础上,允许5%的浮动。如今超限超载现象非常严重,各地都在加大力度治超, 那么,在治超的同时,对于遵守规则的司机们,公路部门是否能够多给一些鼓励和感谢呢?

引据:《南国早报》刊登了一篇名为《货车称重比公平秤多2吨 逼司机为“合法”误差埋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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